城市合伙人?不就是換了個馬甲的加盟嗎?不少朋友甚至是企業老板都這么認為,但果真如此嗎?
城市合伙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城市合伙人,簡單來說就是在傳統分銷渠道的基礎上融合了粉絲經濟、會員經濟、合伙人制度等一系列思想而形成的一種新的商業模式。相較于傳統加盟的分散式管理,城市合伙人的管理模式更為集中,而且不需要繳納加盟費,能夠與品牌方共同經營品牌,按照協議進行分紅,除此之外,合伙人對于自己的銷售額還享有提成。
城市合伙人模式有哪些優勢?
1.雙方利益捆綁,打造品牌效應。城市合伙人既是用戶,又具有合伙人的身份,與品牌方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由于利益的牽連,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因此品牌方的資金規模優勢與城市合伙人的地緣特色強強聯合,更有利于打造品牌效應。
2.減少運營成本,擴大宣傳渠道。對于初創公司來說,引入城市合伙人模式,能夠以較低的成本快速打開市場,而且城市合伙人本身就是活廣告,隨著城市合伙人的逐漸增多,宣傳和銷售渠道逐漸打開。
3.創業門檻較低,成果見效較快。對于初入社會想要創業的年輕人來說,資金為最重要的問題,選擇城市合伙人模式無需太大的投入即可獲得創業的機會,并且由于品牌方的指導和對接,成果和見效也比摸著石頭過河的企業較快。
4.產品質高價低,消費體驗較好。對于大多數消費者而言,物美價廉是最理想的情境,城市合伙人模式正好能夠滿足要求,品牌方與城市合伙人之間能夠形成監督,保證產品質量,并且兩者之間沒有中間商賺差價,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防止價格哄抬,消費者就能夠享受的質高價低的產品和服務,消費體驗感也隨之提升。
由此可見,城市合伙人的商業模式不僅囊括了直營和加盟的優點,還形成了品牌方、城市合伙人、消費者三者共贏的良好局面。
城市合伙人常見模式有哪些?
1.股權架構式城市合伙人。此種模式既滿足股權結構上的合伙關系,又符合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的設置基礎,一般情況下,品牌方將自有的系統、模式、經驗等提供給城市合伙人,與此同時設計合理的機制分配收益。
2.無成本式城市合伙人。此種模式下,城市合伙人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不需要與品牌方簽訂勞動合同,而是借助與整合貨品、品牌、渠道、物流等資源為自己創業,最后以“無底薪+傭金”的形式核算收入。
3.保證金式城市合伙人。此種模式與無成本式城市合伙人最大的區別在于,其需要支付一筆保證金,以增強與品牌方之間的粘性。
城市合伙人興起之前,加盟是最跑火的品牌方異地擴展模式。
加盟有哪些形式?
1.自愿加盟。此種形式下,加盟方需要支付加盟費,資金、店面等資源也需要自行打理,品牌方則輸出包括產品、裝修、管理在內的標準化流程。之后,品牌方與加盟商盡管歸屬同一陣營,但均自負盈虧、獨立經營。
2.委托加盟。加盟方在加盟時只需要支付一定費用,經營店面、設備器材、管理技術皆由品牌方提供,此種情形下,店鋪的所有權屬于品牌方,加盟商只擁有經營權,利潤需要與品牌方共享。
城市合伙人除了擁有以上權利外,還能夠與品牌方共同經營品牌,并且按照協議進行收益分紅。總而言之,加盟商與品牌方之間主要體現為合同關系,而城市合伙人與品牌方之間即是合作關系,還能夠認為他們是同一回事嗎?南昌股權律師為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