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款糾紛律師:人社部重拳出擊,加大治理建筑領域欠薪力度
2021年10月-29日 | 江西心者律師事務所
南昌工程款糾紛律師:人社部重拳出擊,加大治理建筑領域欠薪力度,保證金專款專用,拉橫幅,舉牌牌圍在一起要討薪,你推推,我搡搡,icu里一起躺!
據人社部統計,全國查處的欠薪案件中,有80%以上的案件和金額屬于工程建設領域,在一些省份甚至高達90%以上。農民工討薪難,已經成為常見社會現象之一,對社會的穩定也造成了極大的威脅,為加大治理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欠薪問題的力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又出大招啦!
2021年10月27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針對11月1日將要實施的《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暫行規定》,人社部做了詳細解讀,表示新《規定》明確了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并從賬戶開立、資金存儲、使用返還等方面進行了全鏈條規范。
一、什么是工資保證金?
新《規定》第二條對工資保證金作出了定義,是指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單位在銀行設立賬戶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額的一定比例存儲,專項用于支付為所承包工程提供勞動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專項資金。注意,此次新《規定》為有效減輕企業負擔,解決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都要存儲工資保證金的問題,從而明確工資保證金存儲主體是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單位,除此之外,其他主體均不再存儲。
那么,工資保證金按什么方式進行存儲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l 工資保證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額(或年度合同額)的一定比例存儲,原則上不低于1%,不超過3%,單個工程合同額較高的,可設定存儲上限。
l 總包單位在同一工資保證金管理地區有多個在建工程,存儲比例可適當下浮但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額(或年度合同額)的0.5%。
l 施工合同額低于300萬元的工程,且該工程的總包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前一年內承建的工程未發生工資拖欠的,可免于存儲工資保證金。
l 工資保證金可以用銀行保函替代,有條件的地區還可探索引入工程擔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證保險。
二、差異化儲存規則有創新
據悉,該新《規定》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基礎上細化了“差異化存儲規則”,這是什么東西呢?原來,為從制度上鼓勵守法企業、懲罰失信主體,該新《規定》對保證金的存儲比例進行了差異化的規定,總結一下就是:
l 連續2年未發生欠薪的,新項目存儲比例降50%;3年未欠免于存儲。
l 前2年內有欠薪的,存儲比例增加50%以上;被納入欠薪“黑名單”的,增加100%以上。
同時,新《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了工資保證金動態調整制度。工資保證金具體存儲比例及浮動辦法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商同級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工資保證金存儲比例應根據本行政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實際情況實行定期動態調整,主動向社會公布。
三、工資保證金應當如何使用?
一旦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形,工資保證金的適用將分三步走:
l 人社部將先依法對施工總承包作出責令限期清償或先行清償的行政處理決定。
l 如果施工總承包單位到期拒不履行的,屬地人設部門可以向相關經辦銀行出具《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支付通知書》。
l 經辦銀行收到《通知書》后,從工資保證金賬戶中將相應數額的款項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給指定的被欠薪農民工本人。
如果是采用銀行保函替代工資保證金的,由經辦銀行按照銀行保函約定支付農民工工資。施工總承包單位在使用工資保證金后,需要在10個工作日內補足工資保證金或開立新的銀行保函。
四、工資保證金的保障
首先,人社部表示工資保證金只能用于清償欠薪,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也不得無故查封、凍結或劃撥。對行政部門擅自減免、超限額收繳、違規挪用、無故拖延返還工資保證金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依法依規對有關責任人員實行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確保這筆兜底保障的民生資金專款專用。
其次,對于不儲存保證金的施工企業處以極其嚴厲的處罰。對施工企業未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新《規定》依法存儲、補足工資保證金,或未提供、更新銀行保函的,應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即:(1)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2)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項目停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3)情節嚴重的,給予施工單位限制承建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最后,人社部門還將建立工資保證金管理臺賬,嚴格規范財務、審計制度,加強賬戶監管,確保專款專用。以上信息由江西心者律師事務所股權律師提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