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律師:江西工程建設領域這些保證金一律取消!已收取的一律清退!
2021年11月-05日 | 江西心者律師事務所
南昌工程律師:江西工程建設領域這些保證金一律取消!已收取的一律清退!為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管理,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持續優化營商環境,2021年10月25日,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了一則《關于規范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管理的通知》(贛建字〔2021〕6號)。
通知要點:
保證金目錄清單:
除依法依規設立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外,其他沒有列入目錄清單的保證金項目一律取消,已收取的保證金一律清退。
保證金繳納標準和退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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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繳納標準 |
退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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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 |
不得超過工程招標控制價(或項目估算價)的2%,且最高不得超過50萬元 |
1.非中標候選人和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放棄投標的投標人: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最遲應在中標公示結束之日起五日內退還;
2.中標人和中標候選人: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最遲應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五日內退還;
3.招標人終止招標或招標失敗的: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應及時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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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 |
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 |
承包人履行完合同約定權利義務等事項后,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退還履約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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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保證金 |
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
發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工程質量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退還給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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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
執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規定 |
執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規定 |
保證金繳納方式:
以工程保函方式繳納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絕。
企業誠信激勵機制:
實行保證金差異化繳納,鼓勵項目建設單位對誠信記錄好的企業免繳保證金或降低保證金繳納比例(額度)。
保證金安全監督:
Ø 全面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信息公開;
Ø 建立和完善舉報查處機制;
Ø 公布舉報電話,嚴肅查處違規收取、非法扣押、侵占、挪用保證金、不按規定退還保證金等違規違紀行為;
Ø 定期公布查處結果,曝光典型案例。以上內容由江西心者律師事務所股權律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