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響應省工商聯支持民營企業經濟發展政策,江西心者律師事務所于2022年7月9日面向江西省標識(廣告)行業協會成員企業開展了一項企業風險健康體檢活動。本所在整理、歸納江西省標識(廣告)行業協會成員企業填寫的《企業法律風險體檢表》的基礎上,經過科學的調查、分析和評估,針對標識(廣告)行業企業常見法律風險及應對策略,特出具本分析報告(其他行業亦可參考)!
公司章程使用工商局模板,需結合實際情況審查是否適用,否則存在無法有效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的風險。
建議進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對相關事項表決方式進行明確約定,對于《公司法》規定的由股東自行約定或可以自行約定的內容,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進行完善。
除公司章程外,簽署股東內部協議,存在公司章程與股東之間的內部真實合意不一致的情形,從而影響公司治理與發展,導致公司治理僵局,或產生股東權利義務分配不明確或不合理的風險。
建議盡可能避免簽署股東內部協議,或簽署時著重審查協議內容是否與公司章程不一致,或根據實際情況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未按公司章程履行出資義務,存在股東需在認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風險。
建議及時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出資義務,有效避免訴累。
如股東實物出資未進行客觀評估作價、未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公司對外負債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后,股東或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建議對股東的實物出資進行合法且客觀的評估作價,并及時完成權屬變更手續。對于不動產出資,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過戶登記;對于不動產,及時交付公司。
股權代持存在股份不穩定、決策不順暢、代持股東侵害隱名股東合法權益等風險。
對公司股東進行規范管理,盡可能減少股權代持現象的發生。
如沒有員工持股,存在公司激勵機制不完備,從而影響公司治理和發展的風險;如存在員工持股,但未簽訂書面協議,未對員工持股條件加以限制,如員工突然離職主張變現或出現其他事由,將會引發較大的爭議,影響公司治理與發展。
建議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導入規范合理的股權激勵制度,并與員工簽訂書面協議,為企業發展激發內核動力。
未按照《公司法》規定及公司章程約定設立股東(大)會、董事會(執行董事)、監事會(監事),或未按照規定及約定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或未按照規定及約定形成書面決議,存在決策程序不合法導致決議無效、決策不順暢等風險。
建議嚴格按照《公司法》規定及公司章程約定設立股東(大)會、董事會(執行董事)、監事會(監事),并按時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就公司相關事項形成有效的書面決議。
如不分紅或長期不分紅,則會導致公司中小股東流失、中小股東提出提出相關訴訟,使公司陷入訴累等風險。
建議依照法律規定和公司章程約定,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及時依法修改完善公司章程,并明確利潤分配的具體事宜,實現公司利潤分配機制規范有序,以避免因小失大,引起股東的不滿,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
實際經營內容與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范圍不一致、實際辦公地址與營業執照登記的住所地不一致,存在無證經營、非法經營,被處以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的風險。
建議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及時辦理變更登記。
通過股權整合資源能力較弱,難以形成較大規模,不利于公司發展壯大。
建議根據實際情況搭建好股權架構,充分利用股權整合資源,有規劃、有目標的發展運營,往往會事半功倍。
合同管理方面
在簽署合同前存在未審查合同相對方主體資格及信用、授權代表等情況,可能會因未盡到審慎義務,致使合同無效、合同履行不能或后期收不回合同款項,造成較大損失等風險。
合同首頁與尾頁留存的主體不一致,存在無法確定合同主體,導致履約或維權難等問題。
先履行后簽合同,容易導致合同簽訂前的履行過程中存在較大的不確定因素,雙方權利義務不明確,法律責任界定不清,容易產生較大法律糾紛,擾亂公司正常管理秩序。
同一類型合同不統一不規范,往往會造成重復工作,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并且合同質量參差不齊,標準不一,不利于公司管理。
合同簽署過程中如未明確合同主要條款,尤其是合同價款、支付方式、權利義務、送達條款、爭議解決條款、違約條款等等;合同簽訂后沒有對往來材料及時歸檔并有專人跟進,一旦發生爭議或將存在維權難等問題。
建議設立專門的合約管理部門,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擬定、審批、簽訂、履行、跟進、補充變更、歸檔等全流程進行規范管理。
勞動人事方面
招聘時未設置錄用條件,如后續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試用期員工,存在違法解除勞動關系需支付大額經濟賠償金的風險。
如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存在員工離職后以未簽勞動合同要求支付十一個月工資差額的風險;如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簽訂,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外如不簽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公司還需承擔賠償責任。
如未與員工繳納社保,或以工資形式發放社保補貼,存在員工離職后以未交社保為由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風險。
如安排員工參加培訓,但未簽署培訓服務期限協議,存在員工隨意違約離職,增加公司用人成本,但又無法向員工索賠的風險。
如未制定明確的內部規章制度、員工手冊,且未向員工說明,并要求員工簽字存檔,如欲以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解除勞動關系,但無相應證據進行佐證,存在無法證明合法解除勞動關系支付經濟賠償金的風險。
如沒有設置員工離職審查及交接制度,存在勞動關系未明確解除繼續計算工作年限,導致經濟補償金金額增加的風險,另外未及時進行交接也會影響公司正常管理與經營。
如未與高管及核心員工簽訂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情形,存在高管、核心員工離職后帶走公司商業秘密、客戶資源、購銷渠道等,給公司造成極大損失。
建議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合法用工,并建立勞動人事規章制度,從員工招錄、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參加培訓、出勤考核、績效考核、保密約定、離職交接、工傷處理等方面進行規范,并建立一人一檔,進行妥善保管。
財務管理方面
很多公司財務會計與出納由同一人擔任,并且未設立規范的財務審批制度。表面上節約了公司的人力成本,實際上既違反法律規定,又帶來不小財務隱患,可能會出現財務人員中飽私囊、賬目混亂等情況,對公司財產安全產生較大影響。
如付款前未要求相對方開具相應發票,存在對方收款后拒開發票,公司無法抵扣稅款,增加公司成本的風險。
使用商票付款或收款時,如不了解商票的使用方式,則可能會導致超過相關時效,而無法或較難獲取相應款項,從而加大公司收賬成本。
建議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制定財務管理制度,聘用專業會計與出納人員,規范財務人員的職責及出入賬審批流程。
印章管理方面
很多公司既未安排專人管理印章,又未在使用印章后進行登記,甚至允許或默認他人雕刻公司印章,存在印章隨意加蓋,致使公司對外莫名承擔責任的法律風險。
很多公司往往為了便宜行事,在空白合同、空白紙張等空白文書上加蓋公司印章,往往會出現與公司實際意志不相符,或被居心叵測之人使用,致使公司承擔較大經濟損失、承擔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的法律風險。
建議嚴禁私刻印章的行為,制定印章管理制度,細化印章加蓋流程,并安排專人對印章的使用進行管理和登記。
法律風險防控及訴訟方面
很多公司沒有專人對公司法律風險進行把控,更沒有專人負責訴訟、仲裁案件,從而出現案件跟進不及時、訴訟材料整理不全面等問題,導致大量案件敗訴,對公司信譽產生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