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方存在各種各樣未知的風險,尤其是對于建設工程的第一個關卡口:即在投標階段,承包方更應注重防控風險,只有這樣才能在具體施工過程中才會減少風險發生。因此,本文擬通過分析在投標階段所可能產生的問題,并提供相應的防范措施,以避免或盡可能減少施工企業的法律風險。
1、承包方未重視對建設單位的資信調查。
基于承包方在招投標階段相對處于弱勢地位,導致其存在忽視投標前期建設單位的資信調查情況,存在承包方為了獲得招標項目,忽視對建設單位的資質、資金實力、招投標項目的內在條件(如地質環境、墊資情況、資金來源等)的審查。此時,若承包方中標,由于建設單位資金運轉不回或出現缺口或存在其他壓力而不能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的,將會造成不能開工或開工后中途停工的局面,還可能涉及農民工權益保障的問題,若投標后施工單位就墊資施工的話,后期極大可能面臨倒掛風險。
為了防范以上法律風險,建議承包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做好投標前的審查工作:
?投標前的準備工作,不容忽視。承包方在對項目進行投標前一定要對建設單位的資信情況和工程項目的現場情況進行客觀、全面、細致地了解。
?對建設單位的主要審查方面:是否具備相應的經營資格和開發、建設的相應資質等級、在規定的年檢期間,公司經營狀況和資金能力是否運行良好、建設工程報建手續是否完善妥當、項目資金是否已經到位以及履約信用能力是否良好等問題。
?對項目的現場勘察所需要審查方面:設計圖紙是否與現場吻合、設計方案是否能確定實施,是否有遺漏項目現場應當實施的相關環節等。
對以上情況審查完畢后,應當由與工程密切相關的工程部、市場運營部等相關部門對項目條件進行初步評估,建設單位的資金能力是否足以支撐項目的開發、建設、施工難度系數如何等,由相關部門組織研討,發現可能存在的風險并提出相關防范措施。另,對于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過程性書面文件必須要全部留存,把投標前的準備工作做細、做實。
2、承包方在資格預審時存在失誤或違規行為。
資格預審是招投標流程中的首要環節,對于承包方而言,此階段涉及的風險不容忽視。若施工企業在資格預審階段出現失誤或違規行為,將可能導致其被取消投標資格,甚至面臨法律處罰。實踐中,資格預審時承包方常常出現以下兩種失誤或違規行為:
(1)提交虛假資料的風險。實踐中,為了通過資格預審,一些施工企業可能會采取不正當手段,如偽造業績證明、虛報企業資質等。這種行為一旦被發現,將直接導致其被取消投標資格,并可能受到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甚至,還可能損害施工企業的聲譽和信譽,對其長期發展產生負面影響。
(2)不符合預審條件的后果。資格預審通常會對施工企業的資質、經驗、財務狀況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查。如果施工企業未達到預審條件或提供的資料不完整、不準確,將可能導致其無法通過資格預審。這不僅會使施工企業失去參與投標的機會,還可能影響其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為了防范資格預審階段的法律風險,建議施工企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建立完善的資格預審管理制度,確保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
?加強內部審核和監督,避免出現虛假陳述或誤導性信息;
?積極參與行業培訓和交流,提高資格預審的專業水平和應對能力,
同時,施工企業還應密切關注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動態,及時調整和完善資格預審策略,以降低法律風險的發生概率。
1、承包方編制的投標文件存在失誤或違規行為。
招標文件是招投標流程中的核心文件,對于施工企業而言,招標文件編制的質量直接關系到其能否成功中標以及后續合同的履行。因此,在這一階段,施工企業需要特別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法律風險:
(1)重大遺漏或錯誤。招標文件通常包含項目的技術要求、合同條款、評標標準等重要信息。如果施工企業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對招標文件的理解存在偏差或遺漏,將可能導致其技術方案不符合項目要求,報價偏離合理范圍,甚至合同條款的誤解。這些問題都可能導致投標失敗或后續合同履行中的糾紛。
(2)條款歧義或合同陷阱。有時招標文件中可能存在模糊不清、相互矛盾或具有歧義的條款,這些條款可能為施工企業帶來潛在的風險。例如,某些條款可能隱藏著對施工企業不利的責任分配或額外的義務要求。如果施工企業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未能及時發現并澄清這些問題,將可能在未來合同履行中遭受損失。
為了防范招標文件編制階段的法律風險,提高中標概率并保障后續合同的順利履行,建議施工企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仔細閱讀并全面理解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確保對技術要求、合同條款和評標標準等關鍵信息有準確的理解;
?對于招標文件中存在的模糊不清或具有歧義的條款,應及時向招標人提出澄清請求,確保在投標前獲得明確的解答;
?建立完善的招標文件審核制度,通過多輪以及業務、法律、財務等多方面的審核確保投標文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加強內部培訓,邀請集團內部或第三方專業人員進行專業化的培訓和指導,提高招標文件編制人員的專業水平和風險意識;
?應認真研究《工程量清單》等招標文件,確定總體工程量,得出總體支出情況。并通過保證質量、綜合調整、合理計價的方式,最終定好投標價。要意識到低報價并非是決定中標的唯一渠道,應注重工程質量。
2、違反規定,承包應招未招標項目
在實務中,不難出現一些建設單位為暗箱操作達到某種利益,對必須招標的項目不進行招標,或對項目進行肢解發包。在這種情形下,有些施工企業為提高業績,按照建設單位的要求承接項目,從而給自身帶來較大法律風險。
3、承包方串標承接工程
由于當下的建筑市場招投標競爭日益激烈,一些承包方為了達到中標目的而違反法律規定,即采用串標、圍標的方式進行投標。自然,依據最高院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第一條規定,施工合同無效,且《反不當競爭法》、《行政處罰法》和《招投標法》等多個法律均對串標行為作出了處罰。
4、變相讓利
由于建筑行業競爭激烈,承包方為能中標,往往傾向選擇低價中標、變相讓利的方式來實現自己的利益。然而,低價中標帶來的風險可想而知:第一,承包方必將面臨資金缺口問題,進而導致材料款、人工費無法按約定支付;第二,若是政府投資項目,勢必要經過審計監察等部門的重重審查,一旦不符合投資規定,結算之路必定艱難而漫長。
1、簽訂正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輕視對相關條款的審核。
施工單位中標后,第一面臨的就是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問題,合同簽訂是確立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關鍵環節。對于施工企業而言,合同簽訂階段的法律風險同樣不容忽視,因為這直接關系到項目實施的順利進行和企業的經濟利益。實務中施工總承包合同都是以住建部頒布的2017年合同文本為準,合同文本中專用條款部分中部分條款約定不清,對工期、質量違約賠償和罰款的上限不予以明確界定等,而恰好有的承包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輕視對合同條款的審核。因此,合同簽訂后會給承包方后期施工、結算帶來較大風險。司法實踐中具體存在以下幾種風險:
(1)合同條款不明確的風險。如果合同條款表述不清、存在歧義,或者關鍵內容缺失,將可能導致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產生爭議。例如,工程范圍、工期、質量標準、價款支付方式等核心條款的不明確,都可能成為未來糾紛的源頭;
(2)權利義務不對等的風險。在某些情況下,招標人可能會利用自身地位優勢,在合同中設置一些對施工企業不利的條款,如過重的違約責任、不合理的風險分配等。這些條款可能使施工企業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承擔過多的風險和責任,損害其合法權益;
(3)合同欺詐或惡意串通的風險。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如果招標人或其他相關方存在欺詐行為,如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等,將可能導致施工企業陷入合同陷阱。同時,惡意串通行為也可能損害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如招標人與其他投標人串通投標、壓低報價等。
為了防范并有效地降低合同簽訂階段的法律風險,建議施工企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認真審查合同條款,確保關鍵內容明確、具體、無歧義,避免合同履行及出現糾紛時存在爭議;
?尋求專業人員意見,對合同條款在法律、財稅等方面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進行全面評估;
?堅持平等自愿原則,拒絕簽訂權利義務不對等的合同,即便存在相關條款也應當注明或明確相關的背景和來由;
?加強合同簽署的監督和管理,及時發現并處理合同簽署過程中的問題,比如營業執照與簽章的使用和管理、簽署人員的授權以及合同文本原件和副本的使用和管理等。
2、承包方簽訂黑白合同
實務中,建筑行業多存在黑白合同問題,即承包方中標后,由于各種壓力,在中標文件的基礎上,又與建設單位簽訂比中標價更低的價款,或者簽訂工期更短、增大或縮小施工范圍等變更實際內容的黑合同,這極易損害承包方利益,嚴重者可能造成建設工程質量隱患。
在招投標流程中,合同的履行過程是施工企業實現權益、完成項目并獲取利潤的關鍵階段。然而,在這一過程中,施工企業可能會面臨多種法律風險,這些風險不僅可能影響項目的順利進行,還可能給施工企業帶來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害,司法實踐中具體存在以下幾種風險:
(1)工程款支付延遲的風險。由于業主資金問題、審批流程繁瑣或雙方對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爭議,施工企業可能會遭遇工程款支付不及時的情況。這不僅會影響施工企業的資金周轉和項目進度,還可能引發連鎖反應,如材料供應商的催款、農民工工資的拖欠等;
(2)工程變更的風險。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由于設計缺陷、地質條件變化或業主需求變更等原因,可能需要對工程進行變更。如果變更涉及合同價格、工期等核心條款的調整,而雙方未能就變更事項達成一致,將可能導致合同履行陷入僵局,甚至引發訴訟或仲裁;
(3)索賠困難的風險。在施工過程中,如果因業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導致施工企業遭受損失,施工企業有權向業主提出索賠。然而,在實際操作中,索賠過程往往復雜且漫長,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和合理的計算依據。如果施工企業未能及時收集、整理相關證據,或者索賠請求不合理、不合法,將可能導致索賠失敗。
為了防范和降低合同履行過程的法律風險,保障項目的順利進行和自身權益的實現,建議施工企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加強與業主的溝通和協調,確保工程款支付及時、準確;
?建立完善的變更管理制度,對工程變更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對相關人員及其有效授權進行必要的審查和留痕;
?提高索賠意識,及時收集、整理相關證據,確保索賠請求合理、合法;
?加強合同履行過程跟蹤和管理,尤其關注合同履行的相關付款、驗收等履約節點,明確相關節點的履行主體、方式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