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創業有一個無法繞過的重要問題--合伙人股權劃分??梢哉f,股權劃分是否合理,將直接決定公司的走向和生死存亡。
簡言之,股權設計是公司組織的頂層設計,解決誰投資、誰來做、誰收益的問題。傳統企業互聯網轉型,戰略和商業模式解決做什么、怎么做,股權設計解決的是誰投資、誰來做、誰收益的問題。
第一,可以明晰股東之間的權責利,科學體現各股東之間對企業的貢獻、利益和權利;
第二,有助于維護公司和創業項目穩定;
第三,在未來融資時,股權要稀釋,合理的股權結構,有助于確保創業團隊對公司的控制權;
第四,融資時,投資人會重點考察創業團隊的股權結構是否合理;
第五,進入任何資本市場,無論是新三板、IPO,也會考察股權結構是否明晰、清楚、穩定。
數據統計,中國民營企業中,一般創業型公司活不過三年。所以,懂不懂股權分配機制很重要,股權結構設計不合理,必然會導致股東之間出現矛盾,尤其是以下幾種股權分配方式。
1、平均劃分股權
世上最差的股權結構莫過于股東平分股權,它會給企業日后的經營埋下嚴重隱患,“真功夫”就是因為初創期股權平均分配,導致后來大家爭權,兩敗俱傷,影響公司發展。
2、剝削式股權設計
合伙人的貢獻、地位同股權不成比例,反差懸殊,造成起主導作用的合伙人占小股,處于打工仔的地位,這樣必然導致合伙人的矛盾激化。比如,“邏輯思維”主創者羅振宇占小股18%,幕后合伙人申音大股東占82%,最后肯定走不到一起的。
3、外部投資人占大股
外部投資人,通常只投錢,不做事,因此,其股權獲得價格應比合伙人高,而不應同合伙人一視同仁,按同樣的價格來獲取。
在股權設計中,需要考慮的最為核心的四類人:創始人、合伙人、核心員工、投資人。他們都是屬于公司也是早期風險的承擔者和價值貢獻輸出者,科學的股權架構基本上是要滿足早期這核心四類人的訴求:
對于創始人來說,其本質上的訴求是控制權,且創始人的控制權影響著公司的發展方向,所以在早期做股權架構設計的時候必須考慮到創始人控制權,有一個相對較大的股權(一般建議是合伙人平均持股比例的2-4倍)。
對于合伙人來說,合伙人、聯合創始人作為創始人的追隨者,基于合伙理念價值觀必須是高度一致。合伙人作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希望在公司有一定的參與權和話語權。所以,早期必須拿出一部分股權來均分(這部分股權基本上占到8%-15%)。
對于核心員工來說,他們的訴求是分紅權。核心員工在公司高速發展階段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高級人才也是每家公司必爭的資源。因此,在早期做股權架構設計的時候需要把這部分股權預留出來,等公司處于快速發展階段的期權就能真正意義派上用場(通常建議初次分配完之后同比例稀釋預留10%-25%)。
對于投資人來說,投資人追求高凈值回報,對于優質項目他們的訴求是快速進入和快速退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說,投資人要求的優先清算權和優先認購權是非常合理的訴求,創始團隊在面臨這些訴求的時候,一定程度上還是需要理解。
1、股權結構一定要干凈,不要特別復雜。一個創業公司的股權應該有四類:創始人的股權、合伙人的股權、員工的期權和投資人的股權。
創始人可以出資也可以不出資,因為創始人是以過去的經驗和資源以及未來對公司的全職投入作為條件來換得公司的股權,而且按照一般的股權投資規則,創始人出小錢或不出錢占大股,投資人出大錢占小股。
2、股東互補,合作共贏。即資金型、技術型、管理型、資源型股東要合理分配股權,以便各自發揮優勢,調動大家的積極性。
3、不同比例,階次明顯。根據股東對公司股權控制的比例不同,公司股東根據其控制股權的份額分為絕對控制型股東、相對控制型股東、一票否決型股東、提起臨時會議型股東等。如果控股股東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建議絕對控制公司股權,因為股東會重大決議事項一般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
4、合理制衡,避免扯皮。平衡性(50%-50%,50%-25%-25%,51%-49%)及分散性(股東人數多,但是股權非常分散)股權架構設計均存在難以達成一致意見,公司決策效率低下的問題,要避免這兩種方式。
5、預留股權,后續釋放。主要是指公司在進行股權激勵、引進外部投資者稀釋股權時,要注意保留一部分股權,以便后續再次進行股權激勵或融資時有股權可以繼續釋放,防止控股股東的股權經過一次次的稀釋慢慢被掏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