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
在人生的旅途中總要面對不同的選擇
而在選擇的過程中就必須面對分離
出于對過去美好的尊重
我們都希望能有一個好的結局
原本是出于長遠發展所做的股權激勵
到最后離職時
卻變成了糾紛的導火索
那我們應該如何處理離職員工的股權激勵呢?
下面我們就來說
一般來說,做股權激勵都會有一條原則
叫“股隨人走”
意思是員工一旦離開了這家公司
那么員工的股份呢,是要還回去的
大部分關鍵的爭議的點呢
就在于如何還回去?怎么個還法?
正常情況下
我們肯定是要求公司或者大股東進行回購
那么很多時候爭議的點在于回購價格
回購的價格如何確定?多了?少了?
都會造成雙方的不愉快從而導致糾紛
如果說想盡可能的去減少爭議
那么退出機制一定要要提前確定好
一旦有員工離職
他所享有的這個股權由誰來進行回購?
回購的價格是以什么方式方法去確定的?
比如說是按凈資產確定
還是按最近一期的估值去確定
還是以其他的一種方式去確定
都需要提前去安排好
而且這里面呢我們要注意一個問題
就是這個離職是分兩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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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的是不想干了也沒給公司造成什么損失,那么他的回購的價格,我們要考慮股權的一個正常的價值,一般情況下可能都會存在溢價的概念。
指的是因個人原因對公司造成損失導致的離職,肯定會有一些懲罰性的機制,比如說原價回購,甚至是降價回購都是有可能存在的。


對于離職員工的股權激勵,最重要的點是要提前設定好退出機制,設立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條例,這樣才能最有效的避免,初見“相逢恨晚”再見“兩不相厭”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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