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將自己的股權或股份依法讓渡給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之后由其行使股東權利的一項較為復雜的民事法律行為。實踐中,為了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轉受雙方一般會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也就是股權轉讓合同,在合同中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予以明確,因此股權轉讓合同在股權轉讓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干貨:股權轉讓合同必備的十大條款!
股權轉讓合同作為一種特殊標的的買賣合同,自然具備一般合同的特點,一般情況下具備以下條款:
1.鑒于條款。一般用來描述股權轉受雙方的法律主體資格、股權轉讓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標的等等。
2.目標公司介紹。一般包括公司名稱、住所地、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特殊行業的經營許可、營業執照、年檢信息、股東信息等等。
3.出讓方情況。一般包括出讓股東信息、持股數量、所占比例、轉讓決議、授權決定、所轉讓的股份以及其享有的權益內容等等。
4.受讓方情況。一般包括受讓方信息、受讓決議、授權決定、無行業限制和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說明等等。
5.轉讓價格及方式。一般包括股權或股票的定價方式,單價、總價以及交付條件、時間、方式等等。
6.雙方權利義務。明確轉受雙方各自享有的權利以及需要履行的義務,尤其是需要履行的義務,一般包括出讓方的文件提供義務、工商變更義務,受讓方的支付價款義務以及雙方約定的相關費用負擔義務、真實性承諾義務、納稅義務等等。
7.股東會決議情況。即指目標公司股東會決議情況,包括出讓股東是否征求其他股東意見,其他股東對于擬出讓股權的意思表示和行為表現以及股東會最終決議等等。
8.變更或解除條款。列明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具體情形,包括不可抗力、履約能力、情勢變更等等情形。
9.爭議解決條款。明確爭議解決的方式,包括訴訟或仲裁,明確具體的法院與仲裁庭,避免因管轄問題耗費時間、精力。
10.生效條件和日期。明確在什么條件下可以生效,一般情況下,在各方均簽字后生效。
與此同時,股權轉讓合同還可以附加條件,但所附條件必須具體并且需有成就的可能性。當然,以上條款僅供參考,需結合自身情況進行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