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有長度,企業的發展有周期。公司終結的最后一公里就是公司清算,也就是公司在解散時,負有清算義務的主體按照法定程序,對公司的財產和債權債務關系進行清理、處分和分配,從而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行為。
從清算的主動性來看,公司清算有主動清算和被動清算之分,主動清算是指公司依法自行組織清算機構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的清算;被動清算是指公司因某些特殊事由解散、被宣告破產,或無法自行清算時,由法院或有關部門介入而進行的清算,本文中所涉及的申請清算為一種被動清算。
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請公司清算?
1.公司出現解散事由,股東權益及債權人利益嚴重受損。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困難,繼續存續將會使得股東權益及債權人利益受到嚴重損害,并且窮盡其他途徑均不能予以妥善解決。
2.負有清算義務的主體怠于履行清算職責。實踐中往往存在公司董事、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怠于履行職責,未在規定期限內開始清算,或故意拖延清算等情形,此時消極等待公司自行清算將會受到更大損失。
什么人可以申請公司清算?
1.公司債權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因此作為公司的債權人,有權向法院提出清算申請。
2.公司股東。《公司法解釋二》第七條規定,當公司出現法定解散事由,在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等情形下,公司債權人未提起清算申請時,公司股東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需要注意的是,雖然股東可以申請清算,但需要滿足債權人未提起清算申請的前置條件。
申請公司清算后法院如何強制清算?
1.指令公司提交債權人債務人名冊和財務賬冊。一般情況下,在法院受理債權人或股東對公司的清算申請后,首先要收集公司的債權債務憑據,為清算做好準備工作。
2.確定清算組成員,開展清算工作。強制清算并非法官直接參與和主持清算,需要在公司具備清算的初步前提下,由法院來確定清算組成員,開展清算工作。
3.清理財產、厘清債權債務關系、處理相關事務。清算是指對公司從“出生”到“死亡”的大盤點,需要對公司財產進行分門別類的處理,并且確認債權債務關系,為制定清算方案提供有力依據。
4.通知相關責任部門,請求予以協助。一般情況下,在清算組成立后7日內,應將公司清算司法介入具體情況書面通知公司登記、稅務、人社、銀行等部門或單位,涉及國有資產的,還需通知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請求相關部門或單位在一定程度上予以配合或協助。
5.制定清算方案,提交清算報告。在清算組對公司財產進行處理以及債權債務關系梳理完畢后,清算組應當重新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并向法院提交清算報告,法院確認執行后,清算即告終結。南昌股權轉讓糾紛律師為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