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作為企業而言,在民事法律關系當中,被賦予了法人地位,同自然人一樣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及民事行為能力。而企業對外公式,具有法定公信力的外化表現,就是印章。印章的重要性筆者在此不用過多強調,大家自然可以理解。雖然印章對企業經營活動有著重要的作用,但往往有的企業用印存在不規范行為,引發法律風險。
上一期,筆者與大家講述了印章對企業經營的重要性,并且從印章的刻制、使用范圍以及效力,分別闡述了印章在企業日常經濟活動當中不同的使用規范。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下,如果印章丟失或作廢的一些注意事項。
前段時間,“當當網”夫婦爭奪公司印章事件,使得印章的保管工作成為各企業之間的熱點話題。對此,假如公司印章被他人盜竊、搶奪、惡意侵占不還或者遺失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如何妥善處理呢?
今天筆者僅從民事角度與大家分析一下,就刑事責任內容比較復雜,有機筆者再與大家一起分享。
首先,建議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及時攜帶公司工商營業執照、授權手續、身份證等材料,前往印章遺失點或公司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其次,及時前往印章使用當地市級以上的報社,在每日均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登載登報聲明,宣布印章作廢。
如企業需重新制作新的印章使用,需再做好以下事宜:
1、前往報案公安局印章管理部門,辦理新刻印章備案,攜帶好相關辦理手續(以下當地辦理部門要求為準)。
2、完成新的印章登記后,由公安機關指導制作的印章,需與之舊印章刻制有所區分。如字體排序、形式、大小或者內容。
3、準備好上述材料后,前往就可以刻制新的印章進行使用(具體以當地政策規定為準)。
如舊印章企業后續亦確實不需要再使用了,做好前述工作外,還應當做好以下事宜:
舊印章在作廢前,企業曾經與其他單位、個人,就協議簽訂、履行進行使用,那么企業在登報作廢或印章丟失后,就應當及時告知合作單位、個人,如合同不再履行應告知終止事宜,如合同繼續履行,應告知印章效力及具體負責人員事宜,避免舊印章仍有他人在使用,造成公司后續承擔經濟責任;
為避免印章丟失造成公司經營出現不利風險,對此筆者建議企業家,就公司內容印章管理、使用,建立印章使用管理辦法,確定印章使用流傳,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查。移交:
當印章保管、管理人員出現工作變動、調動的時候,應當及時辦理好印章交接,辦理移交手續,并經公司最高領導層確認。
綜上,筆者近期與大家分享印章形式、使用范圍、效力、作廢以及管理的法律風險及措施。但在現實生活當中,發生在許多企業的經營過程中的使用假印章、彩印印章、未備案或者同一印章刻制多枚使用等違規操作行為,并不少見。對此,筆者建議僅有在建立并落實企業印章管理制度規范的前提下,將企業發展同合法合規理念結合,才能保障企業及企業家良性、健康的向上發展。以上內容由江西心者律師事務所股權律師提供!